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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管理办法
日期:2023-08-11 访问人数:44

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新闻舆论工作,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树立基金会良好形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金会新闻发布是指基金会通过通讯社、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发布基金会的基本信息、治理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以及其他重要新闻的活动。

二、基金会新闻发布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坚持与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相衔接。做好基金会新闻发言人管理办法与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相互补充、相互衔接,通过新闻发言人管理办法强化基金会信息公开,推动基金会治理更加公开透明。

四、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客观、准确、及时地发布慈善公益新闻;坚持归口管理、统一发布。

五、新闻发布管理及新闻发言

(一)基金会设新闻发言人 1 名,由理事会任命,新闻发言人主要负责基金会重大、敏感问题,全局性、综合性信息的对外发布。

副秘书长、秘书长助理、部门负责人经批准,也可对特定信息进行发布,主要负责非重大问题和涉及到专项业务工作的对外信息发布。

(三)公共传播部负责基金会新闻发布的管理,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各部门予以配合。

(四)新闻发言人职

1、根据基金会确定的时间、地点、口径和范围,在基金会公共传播部的协助下,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等形式,向媒体和公众发布基金会相关工作重点和进展情况,突发事件的处置与救援情况,媒体、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其它应公开发布的重要信息;

2、了解并分析新闻媒体和公众对基金会所涉及业务的报道评论情况,接受并回应社会舆论监督;

3、执行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事务。

(五)新闻发布原则

1、真实性原则:新闻发布工作应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同时应尊重新闻规律,做好新闻策划,体现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

2、主管领导负责制原则:

基金会工作人员凡接到媒体纸质、电话、电邮或当面要求采访的,应及时转公共传播部并按相关规定履行采访程序。涉及基金会或会领导的内容,须征得基金会秘书长或相关会领导审定同意后刊发或播出。一般工作人员不接受采访,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征得分管领导同意,采访内容须经过基金会秘书长审定后刊发或播出;

3、实施归口管理,公共传播部负责受理新闻媒体对基金会的采访申请,协调会领导及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公共传播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文字资料支持,采访内容须经基金会秘书长审定后刊发;

4、积极主动原则:应及时、主动发布信息,积极回应公众质疑,澄清事实,答疑解惑,主动引导舆论,维护和谐稳定舆论环境;

5、基金会工作人员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给基金会带来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依据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六)基金会其他工作人员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以基金会名义对外发布信息;如遇特殊情况需直接对外发布信息,应事先经秘书长审定,并通知公共传播部知晓或归档。

六、新闻发布范围及内

(一)常规信息:基金会依法开展的各项业务工作信息

重大活动: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媒体集中关注的基金会发起、主办或承办的大型活动。

(三社会热点:属于基金会职责范围内应公开说明情况的社会公众已经或有可能关注的事件、话题

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公共危机等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基金会所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

(五)在公报、公告等形式之外需要进一步解释和说明的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开展新闻发布的。

七、基金会新闻发布主要程

明确发布主题。公共传播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拟定新闻发布主题,报基金会秘书长审定,如新闻发布内容属重大事项范畴,还需事前向理事长办公会或理事会报告。

组织发布材料。新闻发布材料一般包括主旨讲话和背景材料。主旨讲话主要介绍要发布的主题内容,一般不超过三千字,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在会上散发;背景材料应根据一个时期慈善公益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必要的答复准备;上述材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公共传播部把关,报基金会秘书长审定,若属重大事项范畴,还需事前提请理事长办公会或理事会审议;

确定发布形式和人员,以基金会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一般由新闻发言人发布,也可授权基金会其他相关领导发布;

(四)自主新闻发布会应相对固定场所,对讲台、背景标识等规范化场景布置

八、基金会各部门,应当全力配合新闻发言人的工作,新闻发言人需要的机构、项目和财务等信息应当准确无误的提供。

九、公共传播部应当及时收集和整理新闻发布会后的舆情反应,做好相关报道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及时把握舆情动向。

十、本办法由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经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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