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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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合集第二期丨一文掌握最新政策动态!
日期:2024-09-24 访问人数:0

编者按:本文汇总了近期发布的、与公益慈善行业相关的全国性、地方性政策、标准、指南和案例、行动、法规等,内容涉及立法、农村养老、社会救助、困境儿童、社会组织、慈善基金等多方面。社会组织的伙伴们可从中获取有用信息与机会,推动机构与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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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政策、标准、指南和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新政一览: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共十三章125条,应急慈善章节内容调整较大,其他章节也面临部分调整。

施行时间:2024-09-05

相关链接:新修改的慈善法今日开始施行!




《民政部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 即将制定社会救助法,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儿童福利法不远了。


新政一览:《民政部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有3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立法项目,共9项立法项目。与公益行业紧密相关的是,“法律法规”部分的社会救助法(制定)、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部门规章”中的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修订)、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修订)、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制定)。

发布时间:2024-06-05

相关链接:民政部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新政一览: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民政部坚持问题导向,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提出解决措施,强化依法依规募捐。


此次修订立足慈善法新修改的内容,保持现行《办法》基本框架、体例不变,并结合实践发展需要,对内容作了调整和细化。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4个方面:一是优化公开募捐资格申请条件;二是细化公开募捐方案有关规定;三是规范合作公开募捐行为;四是明确吊销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后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

施行时间:2024-09-05

相关链接:民政部公布新修订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新政一览:《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7个方面:明确了关于《办法》规制的范围;关于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指定和主要规则;关于求助信息的真实性查验;关于对捐助资金的管理要求;关于对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施行时间:2024-09-05

相关链接: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公布《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新政一览: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进一步完善慈善组织认定条件,对《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进行修订。《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涉及3个方面:一是修改和完善慈善组织认定条件;二是完善不予认定慈善组织情形;三是修改完善有关文字表述。

施行时间:2024-09-05



《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


· 该方案首次将流动儿童群体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首次明确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的工作目标;首次部署开展流动儿童精准监测摸排工作;首次明确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首次建立《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


新政一览:《方案》从开展监测摸排建立信息台账、完善制度措施提升保障水平、加强关爱服务促进健康成长等方面,对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作出部署,其中多处要求发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这是国家层面首个面向流动儿童群体专门制定的关爱保护综合性政策文件,有效填补了民生保障领域政策空白。

颁布时间:2024-08-16

相关链接:民政部等21部门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


《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

· 首次由多个部门联合出台的面向孤独症儿童的专门行动方案,利好社会组织。


新政一览:《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有效改善孤独症儿童成长、发展环境。《方案》从康复服务提升、教康融合、家庭暖心3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行动任务,基本覆盖了孤独症儿童的全生命周期的援助关爱服务。


在“工作要求”部分,《方案》提出:“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丰富、增加孤独症儿童发展全程服务供给,引导、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发展。”这对以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为受助对象的社会组织,是非常好的政策机会。政府会提供包括税收优惠、资金扶持、场地支持等在内的各种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4-07-31

相关链接:七部门联合印发《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


中国残联、民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启动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

新政一览:用5年左右时间,促进完善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机制、服务体系,提升孤独症儿童发展全程服务能力水平和保障条件,有效改善孤独症儿童成长、发展环境。


行动包括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提升行动、实施孤独症儿童教康融合行动和实施孤独症儿童家庭暖心行动3个方面内容。其中,将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公益性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场地租金减免、水电气暖优惠、税收优惠等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实现每个地级市和人口较集中的县均设有为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方便孤独症儿童就近就便接受康复服务等。

发布时间:2024-08-23

相关链接:中国残联、全国妇联等七部门联合启动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




《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

· 首次在全国层面专门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了总体性、系统性部署。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发力并形成合力。


新政一览:文件提出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各类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农村养老,优先提供便捷可及、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养老服务。探索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激励与评价机制,推广“积分超市”“志愿+信用”等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按规定开发设置农村助老岗位,招聘村民开展探访助老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招聘服务。统筹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培育扶持以农村养老服务为主的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

颁布时间:2024-05-08

相关链接: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政策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附:民政部养老服务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集体互助、家庭尽责,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特别是要创新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体制机制,增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内生动力,发挥“近邻”和“熟人”优势,推进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相结合,围绕老年人周边建设施、促服务,力争不出村、不离乡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民政部关于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


· 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


新政一览:《关于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这是针对当前救助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行的必要探索。


《通知》主要包括四大方面:积极探索完善救助服务网络的有效形式、积极探索优化救助服务供给的有效路径、积极探索提升救助服务保障能力的有效方法及积极探索总结救助管理提质创新的有效制度。

颁布时间:2024-06-14

相关链接:民政部公布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名单


附:探索有效路径 寻求高质量发展最优解——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救助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救助数量大幅度下降、病残人员比例不断上升、专业服务需求日益增长、街面临时遇困人员诉求增多;救助管理机构发展不均衡、服务质量差异大。《通知》提出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要通过优化救助服务社会参与机制,提升救助服务网络社会参与度。




《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

新政一览:方案要求,试点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兜牢底线,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准确评估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需求,精准对接各类政策和资源;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立足各地实际,聚焦基本服务需求,合理确定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


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包括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体系,常态化开展需求摸底排查;编制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统筹兼顾已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和制度,合理确定服务项目和基本内容;构建救助服务网络,协同各方资源,丰富服务类社会救助供给;建设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阵地,为组织实施救助服务提供平台支撑;建立资金多渠道保障机制,推动服务类救助工作持续有序开展;健全监管机制,加强项目前期立项、中期实施、后期验收评估等全过程监管。

发布时间:2024-08-14

相关链接:民政部 财政部部署开展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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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政策与指南

吉林丨《吉林省慈善条例》


· 这是2023年12月29日我国慈善法修订后,省级层面率先出台慈善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新政一览:《条例》设9章54条,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慈善信托、应急慈善、慈善服务、促进措施、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定。其中第六章“慈善服务”第三十七条规定: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加强协作,共同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等慈善服务。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委托有服务专长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等专业化慈善服务。此外,在第五章“应急慈善”和第六章“慈善服务”中,还有多个条款对志愿者和志愿服务作出了相关规定。

施行时间:2024-09-05

相关链接:鼓励和支持社工开展慈善服务!《吉林省慈善条例》公布


四川丨《四川省社区慈善发展指引(试行)》

· 解决了社区慈善由谁来做,如何聚合各方力量、撬动社会资源,怎样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新政一览:该指引从明确概念内容、责任主体、支持力量、资源募集、工作机制、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引导”和“约束”,回答社区慈善是什么、做什么、谁来做、怎样发展、如何监管等问题。


《指引》明确了社区慈善的主体,要求由社区党组织具体指导,社区居委会负责日常统筹协调,依托本地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具体活动,动员辖区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群众、社区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参与支持。

发布时间:2024-06-28

相关链接:四川两部门出台实操手册,规范社区慈善发展


山东丨《山东省社区慈善基金设立运行指引(试行)》

· 聚焦“怎么建”,推动社区慈善基金发展谋篇布局体系化;聚焦“怎么用”,推动社区慈善基金使用精准化;聚焦“怎么管”,推动社区慈善基金管理运行规范化。


新政一览:《山东省社区慈善基金设立运行指引(试行)》明确社区慈善基金是依托慈善组织设立运行的、用于支持特定社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并对其资金来源和管理、使用、信息公开等进行详细指引。

颁布时间:2023-08-09

相关链接:山东:聚焦“建用管” 大力发展社区慈善基金


四川丨《关于印发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试点地区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 四川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在加强。


新政一览:《关于印发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试点地区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包括6个试点地区的实施方案和61项任务清单。


下一步,四川要全面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聚焦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等重大战略和民生领域。重点建立供需匹配、信息公开、全程监管、绩效评价、激励支持等机制。其他地区将认真研究试点地区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29

相关链接:四川省民政厅创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贵州丨《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是首个省级民政部门出台的互联网慈善发展政策性文件,完善了互联网慈善培育、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制度,为我省互联网慈善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


新政一览:将优化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审批流程,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加快建设全省互联网慈善管理平台,打造全省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管理、信息公开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与财政票据、“慈善中国”、社会组织法人库等平台信息互信互认。鼓励慈善组织与高校合作设立公益慈善研究院,培养互联网慈善专业人才。

发布时间:2024-06-13

相关链接:事关“互联网慈善”,贵州出台全国首个省级指导意见


海南丨《关于切实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十三条措施》

新政一览: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要求通过统一认定标准和程序,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分层管理和分类救助帮扶。鼓励社会组织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稳定、可持续的访视、照料等服务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工作机制,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颁布时间:2024-05-20

相关链接:海南出台措施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


青海丨《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构建多元参与“大救助”格局实施意见》

新政一览:提出了加快健全以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为依托,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服务类社会救助、其他救助帮扶等五类政府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1+5+N”社会救助政策体系的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对政府救助政策尚未覆盖和政府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及时向社会发布救助需求信息,促进救助需求方、资金供给方和服务提供方三方有效衔接,重点在政策、对象、信息、资源等方面进行救助需求与慈善供给的匹配对接,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多样化救助帮扶。

颁布时间:2024-05-31

相关链接:《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构建多元参与“大救助”格局实施意见》解读


重庆丨《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

· 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助浴,还支持社会组织办托。


新政一览:方案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成“15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和“城市15分钟婴幼儿服务圈”,到2029年养老托育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推动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发展,支持各区县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助浴服务。推进居家老年人助洁服务,各区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慈善志愿支持等形式,对有意愿接受助洁服务的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等开展助洁服务。


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探索“时间储蓄”等互助养老机制,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基层老年协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对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实行定期探访关爱。


重庆还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办托。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按照建设标准,以单独举办、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举办、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的托育服务。

颁布时间:2024-08-03

相关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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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推进的重要行动


广东丨《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


新政一览:该方案强调分级服务,加强监护。到2026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明显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持续加强,监护体系更加健全,强制报告职责有效落实,政府兜底监护落实到位,安全防护水平显著加强,以儿童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


方案要求精准识别服务对象,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其中困境儿童又包括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家庭儿童等6类。方案明确,根据风险等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为4个等级:高风险(红色)、中高风险(黄色)、中低风险(蓝色)、低风险(绿色)。建立儿童主任和“双百”社工定期走访制度,开展分级分色跟踪服务。方案提出了5项重点任务。

颁布时间:2024-04-18

相关链接:广东印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


《贵州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强调五社联动和青年社会组织参与。


新政一览:方案明确,到2026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显著提升,监护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安全防护水平全面加强,关爱服务基层基础明显筑牢,以儿童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保障。


方案要求贵州各地要健全完善“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共青团+青年社会组织+志愿者”工作机制。对于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表彰中重点推荐和考虑。

颁布时间:2024-04-30

相关链接:省民政厅、省妇联等17部门联合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广州丨《广州市深化社区慈善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新政一览:方案围绕深化社区慈善发展体制机制、完善社区慈善发展阵地平台、培塑社区慈善品牌项目、探索社区慈善现代化创新、增强社区慈善专业化力量、研究推广社区慈善文化6个方面提出15项具体措施。


广州将完善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慈善空间、社区慈善基金、慈善超市社区慈善发展阵地平台。计划到2026年年底,全市建成100个特色亮点鲜明、运作专业规范、惠民实效突出、创新引领作用较强的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典型,打造不少于100个慈善空间典型。

发布时间:2024-05-16

相关链接:广州推出六大行动深化社区慈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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