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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参加第二轮新修改《慈善法》专题培训
日期:2024-06-28 访问人数:0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新修改《慈善法》学习宣传工作,提升基金会工作团队依法行善、依法治善、依法兴善的责任意识和业务履职能力,及时准确掌握《慈善法》最新修改内容, 624日上午,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积极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参加第二轮新修改《慈善法》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法务部王富主任助理、北京一格律师事务所耿美晗律师负责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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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全体员工参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专题培训)

       耿律师在授课中首先从慈善法的立法修改背景等方面讲述了新修改《慈善法》的基本情况,有重点有针对的讲解了修改条款的新旧释义,解读了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促进措施、规范慈善活动、强化领导监督、回应慈善事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增设的应急慈善、规范个人求助行为等她还就新修改的《慈善法》内容中主要体现的五大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解析。一是完善慈善工作新体制,二是回应慈善发展新问题,三是从优化慈善促进新措施方面,四是健全慈善监管新机制,五是充实慈善信托新制度并以以案说法方式,给大家一一作了详细的解答。她表示,修改《慈善法》对更好适应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发挥慈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功能,进一步激发慈善正能量,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营造良好慈善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其次,耿律师还结合了国家《民法典》、《捐赠法》等内容,对基金会的《募捐合同》、《捐赠合同》等有关赠予协议与赔偿等问题给大家做了深入的解读帮助大家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新修改《慈善法》的精神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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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法务部王富主任助理、北京一格律师事务所耿美晗律师授课培训)

      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秘书长张军在此次培训课上发言表示,此次国家修改《慈善法》的决定,是《慈善法》自201691日起施行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首次修改,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慈善事业、发挥慈善作用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规范引导慈善活动,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在基金会从业的每位成员更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依法依规做好每一步。他强调,新修改的慈善法回应了新时代的发展需要和社会各界的关切,体现了对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和走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之路的追求。慈善事业是彰显社会价值、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理解和把握慈善法的精神实质,我们每一位慈善组织从业人员,将通过我会一次次组织的新修改《慈善法》专题培训,深刻认识到《慈善法》赋予的我们的责任和使命,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依法依规做慈善,重新梳理基金会的各项工作,将工作持续走深走实。并表示,基金会也将对大家学习的情况进行笔试考核,不断推动我会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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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秘书长张军在此次培训课上发言)

本次培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培训现场互动热烈,基金会相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针对现实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与此次授课的耿律师进行了交流,通过解疑释惑,再结合耿律师成功慈善案例分享为参会人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加深了相关知识的理解受到全体学员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虽然培训时间短,但课程针对性、指导性、实用性很强,对于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提高思想认识、理清工作关系明确努力方向、把握发展重点创新工作方法,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好基金会各项慈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将努力适应新时代慈善公益事业的新形势新要求,严格按照《慈善法》最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做到法律至上,学用相长,付诸于行,将新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不断转化为推进慈善工作的具体举措,为推动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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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束,耿律师与基金会秘书处相关负责同志和部分工作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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