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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奖牌管理办法
日期:2023-08-17 访问人数:75

为确保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基金会证书、奖牌的规范化管理,充分维护基金会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证书、奖牌的种

(一)基金会制发

1、捐赠证书

2、荣誉证

3、聘

4、培训证

5、其他证

6、奖

(二)外单位授予、赠予

1、荣誉证书

2、奖

3、锦

4、感谢

5、领导题

6、纪念 

二、外单位授予、赠予基金会证书、奖牌的保管外单位授予、赠予基金会的各种荣誉证书、奖牌、锦旗感谢信、领导题词、纪念品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登记保管。基金会各部门所获得荣誉证书、奖牌、锦旗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管。

三、基金会制发证书、奖牌的管理

(一)捐赠证

1、捐赠证书由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2、有捐赠发票时,经办人凭捐赠发票到办公室领取证书编号,制作证书,无需审批,但仍需提交OA 流程,流程将自动跳转归档,用以登记证书台账。

3、无捐赠发票时,经办人需履行报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凭批件到办公室领取证书编号,制作证书。

(二)荣誉证书、聘书、奖牌、锦

荣誉证书、聘书、培训证书、其他证书、奖牌、锦旗的制作,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制作。

四、本办法由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经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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