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regulations

综合制度

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工作规则
日期:2023-08-08 访问人数:39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使本基金会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二、基金会员工在工作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监督机制,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慈善机构。

三、基金会员工信念

(一)公信力是基金会的生命,是基金会的核心品质,也是基金会的本质特征。

(二)对捐赠者高度负责。要公平、公正、公开、安全、有效、求实,及时向捐赠者沟通信息,报告资金使用情况。这是本基金会工作的基本准则。

(三)对受捐者点亮希望,以慈为怀、从善如流。要认真做好项目报备、项目筹备和项目设置、项目实施,要每个环节严格遵守本会的宗旨。

(四)基金会会员工胸怀:仁慈、善良、有敬业和奉献精神;员工品质:节俭、朴实;员工心态:自信、自尊;员工关系:互尊、互信、互助。

(五)所有员工要牢记:我们基金会是慈善机构,我们要打造的是一家真正透明、具有一定社会公信力的慈善组织。 

第二章 理事长、秘书长职责

四、基金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基金会的工作实行理事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全面主持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五、秘书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基金会理事长、秘书长办公会议。

基金会日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经理事长、秘书长办公会议通过,并报理事会同意。

六、基金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知、通报、批复等常规性文件以及报送上级的公文等,须经理事长和秘书长签发。

七、副秘书长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和受秘书长委托的其他事务;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或重大事件,要及时向秘书长报告。 

    第三章  会议制度

八、基金会实行理事会议和理事长、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

九、理事会议的召开和职责依照《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章程》,副秘书长可列席理事会议。

十、理事长、秘书长办公会议的召开和职责依照基金会通过的《理事长、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执行。 

      第四章 公文审批运转制度

十一、基金会各部门的审批公文,要严格遵照“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规定执行;

十二、各类外来公文由办公室收发,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办理;

十三、各部门需送批的公文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副秘书长、秘书长和理事长审批;

十四、办公室建立公章登记、督办制度(详见:“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印章管理规定)。 

第五章 新闻发布制度

十五、建立新闻发布制度,重大事项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秘书长、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

十六、基金会理事长、秘书长、新闻法发言人接受媒体采访,由传播部统一负责安排。

十七、未经授权,基金会各部门员工不得以基金会的名义对外发表谈话,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尚未批准对外公布的有关事项。

十八、媒体到基金会及有关部门采访及宣传报道,须经传播部同意和安排。

第六章 作风纪律

十九、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二十、各部门领导及员工以基金会的名义参加活动,要经秘书长或主管副秘书长批准。

二十一、各部门员工因公出差,须经部门、领域领导同意报主管副秘书长批准,各部门、领域领导因公出差,须报经秘书长批准,秘书长因公出差,须报理事长批准。

二十二、全体员工要增强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互助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树立敬业实干、清正廉洁的作风。对因办事推诿、拖延、疏忽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并严肃查处。

第七章  附 则

本规则自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

 

 


  • 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国际交流中心官网

  • 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官网

  • 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微博

  • 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微信服务号


  • 京ICP备18024414号-1 技术支持:华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