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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申领须知

票据申领须知
日期:2023-08-10 访问人数:89

1. 票据申领范围

您通过与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合作项目、定向募捐(募集对象是少数的特定主体即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在非公开的平台上进行的.)、银行转账等定向捐赠渠道所捐赠的每一笔款项,我们均会尽快匹配业务数据,将其引入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电子票据系统。您可在捐赠完成的3个工作日后(如遇节假日顺延)申请开具捐赠票据。目前系统仅支持2023年4月4日后的捐赠订单。

 

2. 票据申领类型

支持3种选择:匿名、个人、单位。匿名开票的,抬头固定为“爱心人士”;个人开票的,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护照号;单位开票的,需填写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时的必填项是为之后您或贵单位享受税收抵税之用。

 

3. 票据推送方式

手机(必选)、邮箱(可选),系统会根据您的填写进行推送,您可在获取相关信息后进行查看与下载。

 

4. 票据申领时间

建议最迟不晚于捐赠当年完成票据申领。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基金会应当在实际收到捐赠后据实开具捐赠票据。捐赠人不需要捐赠票据的,或者匿名捐赠的,也应当开具捐赠票据,由基金会留存备查。

 

5. 其他说明

(1)票据申请提交后,您将无法修改,且无法重新申请,所以请务必在提交前核对清楚票据信息。

(2)提交后系统会根据您所填写的信息自动生成由财政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此票据可用作您的捐赠行为及抵扣所得税凭证的依据,票据上标注有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财务专用章。如您发现申请后没有收到推送,可致电010-83626166咨询。

(3)可在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http://pjcy.mof.gov.cn)进行验证。电子捐赠票据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与原纸质捐赠票据相同,开具后,将不再开具纸质捐赠票据。

 

6. 咨询方式

如您在申领后未收到相关推送或有其他关于票据申领问题,可致电咨询010-83626166(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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